封建王朝-县衙的职务
从秦朝到清朝,中国县级官员的职位设置经历了一些变化。下面是各个朝代县级主要官员职位的大致情况: ### 秦朝 - **县令/县长**:秦朝时,大县设县令,小县设县长。他们是县级行政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。 - **县丞**:县令或县长的副手,辅助处理政务。 ### 汉朝 - **县令/县长**:延续了秦制,但到了东汉末期,随着人口增长和地方治理复杂化,有时会见到更大范围内的县令与县长区分。 - **县丞**:继续作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存在。 ### 魏晋南北朝 - 这一时期内政局动荡,制度多有变动,但大致上仍然保持了县令(或称令)、县长(或称长)以及县丞等职位。 - 有时会出现一些特殊的官职名称,比如“县尉”来负责军事事务,但这不是所有地区都有设置。 ### 隋唐 - **县令**:隋唐时期,县级最高长官通常称为县令。 - **县丞**:县令的副手。 - **主簿**:负责文书工作。 - **县尉**:负责治安维护。 ### 宋朝 - **知县**:宋代开始更多使用“知某县事”的简称“知县”,代替之前的县令称呼。 - **县丞**:依然作为知县的助手存在。 - **主簿、县尉**:这些职位也得到了保留。 ### 元朝 - **达鲁花赤**:元朝在汉族地区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中,由蒙古人担任最高职务,即达鲁花赤。 - **县尹**:汉族官员担任的实际管理者,相当于知县。 - **县丞**:辅助县尹。 ### 明清 - **知县**:明清两代,县级最高长官统称为知县。 - **县丞**:知县的副手。 - **典史**:掌管司法事务。 - **教谕**:管理教育事务。 至于“县尊”这一称谓,它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官职名称,而是对知县的一种尊称。在中国古代社会里,出于礼仪上的考虑,人们会用更加尊敬的方式称呼官员,例如将知县尊称为“县尊”、“父母官”等,以此表达敬意。这种习惯贯穿于多个朝代,并没有因为朝代更迭而发生根本性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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